路虎女和打老师的男子有判决结果差距太大。到底哪个不公平?
路虎女和打老师的男子有判决结果差距太大。到底哪个不公平?
路虎女用手机把退伍军人打的满脸是血,扇了十几个耳光。只判了拘留10天,罚款1000。
2018年一位男子。打了当年曾经殴打过他的老师三个耳光。被判了一年半。
同样的扇耳光,为什么处罚结果不一样?
咱不懂法,只能是比较一下这两件事的不同之处。

1,打老师的属于蓄意报复行为。路虎女属于临时起意。
2,打老师的。男子找人拍视频,拍完视频后发到网上炫耀。应当是这个行为加重了判罚结果。
路虎女用手机打人打的满脸是血。可以说是手拿凶器了。而且打了十几个耳光,既上而言又侮辱了人。从这上说。也应该加重他的判罚。但是这个加重只是行政处罚的顶格判罚。根本就谈不上重罚。让人不服。
3 男子打的是位老人还是教师?从身份上讲多少有些特殊。为抵制这种恶劣的报复行为。所以对男子采用刑法判决。
可路虎女呢打的是位退伍军人。身份更是特殊的。如果都不提被打者身份,只讲行为的话。那路虎女逆行,手拿凶器打人,造成道路严重堵塞。然后逃逸。行为比那位男子恶劣的多。现在全网声讨。影响是相当坏。
男子打老师虽然是报复,但是老师当年对他的行为影响了这位男子以后的人生。老师打学生谈不上对社会有影响,但是对一些挨打的学生,却是一生的伤害。男子报复回去很多人都能理解。而且事情传播开来也会给对那些随意殴打学生的老师一点警示。从某些方面来讲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而这位路虎女没有一个人支持他的行为。他所造成的影响更坏。让很多人都觉得法律是不公平的。
到底是路虎女判的太轻,还是打老师的那位男子判的太重?
和谐社会是好人受气,坏人得逞,真的是来之不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