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简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商丘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废旧铅
【执法简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商丘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废旧铅蓄电池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为有效遏制全市非法收集、贮存、转运和利用处置废旧铅蓄电池问题,严厉打击涉废旧铅蓄电池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商丘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废旧铅蓄电池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废旧铅蓄电池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针对非法收集、贮存、转运和利用处置废旧铅蓄电池等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整治,形成打击涉废旧铅蓄电池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废旧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多发势头。

联合行动自2月下旬至4月底,采取市级统一牵头组织,县(市、区)属地生态环境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对联合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调度。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由党组成员任组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为成员的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联合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片督导。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属地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严肃查处各类涉废旧铅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对涉嫌生态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涉嫌生态环境犯罪、妨碍生态环境执法公务犯罪行为依法立案侦查。

涉废旧铅蓄电池违法犯罪线索的摸排梳理和分析研判是打击整治工作的基础。本次联合行动,旨在打破以往以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主、公安机关进行介入为辅的联动方式,充分吸取公安部门侦察、办案迅速、突击、线索来源广泛等优势,积极探索与公安机关深度融合。在生态环境部门日常检查与专项执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重点从8个方面摸排收集线索:1.摸排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2.110接报警线索;3.12345市民热线举报的线索;4.12369环保举报热线线索;5.办理刑事案件发现的有价值线索;6.网站信箱、来访来信线索;7.上级交办的犯罪线索;8.涉废旧铅蓄电池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一般环境违法行为以县(市、区)属地查处为主,突出环境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予以曝光。对涉及行政拘留和违法犯罪的,及时将有关线索证据固定由公安机关侦办。

同时,联合执法坚持分类施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行动中发现的轻微违法问题,以帮扶指导为主,坚持审慎处罚原则,引导企业及时改正;落实省委和市委“万人助万企”决策部署,按照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会议要求,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企业帮扶服务周”活动,积极开展帮扶服务活动和“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活动,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