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韵这个“骚人”
王明韵这个“骚人”
从淮北走出的“国家一级作家”王明韵,1961年11月生,淮北市濉溪县人,中央党校管理系毕业。曾任刘桥矿团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笔名兰坡。在《诗刊》、《花城》、《山花》、《作家》、《大家》等发表大量诗歌、散文作品,出版诗集《给一朵云》、《放飞的鸽群》、《最后的道路》、《虚构的手势》、《原罪》、《长爱歌》等,是当代著名诗人(中国古代用“骚人”泛指诗人)。

王明韵作报告
曾经拥有众多头衔,前程似锦:国家一级作家、安徽省作协副主席、安徽省诗歌学会会长、中国诗歌学会副会长、《诗歌月刊》杂志社主编等。他曾是淮北人的骄傲,满满的正能量。

春风得意,与美女诗人在一起(右一)
正当风光旖旎之时,那能想到一夜之间,一念之差,跌入犯罪深渊,委实可惜!可悲!可叹!2017年1月7日,在合肥,王明韵因涉嫌强奸一名女士,被当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诗人一变成了个“渣男”,成了犯罪嫌疑人!

仰头高高易倾倒
2017年12月19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明韵强奸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对王明韵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的定罪量刑;王明韵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大牌诗歌杂志≪诗歌月刊≫的主编,多香啊!王主编面对美色把控不住自己,从高高的云端一头栽下堕进了烂泥坑,由仙而魔,由人而鬼,教训太深刻,太具有警世意义了!不过人生如戏,人设坍塌于一瞬的也多了去了。人生并非“皆诗”啊!看似偶然实有必然!

人生并非“皆诗”
现在刑期已满,王诗人也六十多岁了,余生不知该如何度过?“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是百年身”,这些老话也不必叨叨了。王明韵现在最该干的是,隐居于诗中,发愤写作,用作品洗羞,也不枉当年那个“大跟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