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称被体育老师猥亵后,被塞千元红包
女生称被体育老师猥亵后,被塞千元红包
陈某,女,广西钦州人,读高中,被五十多岁的体育老师猥亵。
据该女孩介绍,体育老师转身按住她的脖子,然后捏住了她的胸。
这件事情被学知道后,体育老师给陈某塞千元红包,想让女孩原谅他的行为。
陈某将此事告知姐姐,陈某的家人找学校要说法,得到的回复却是:体育老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体育老师还有5年就退休了,体育老师培养了很多优秀的学生。
学校希望陈某以及陈某的家人能原谅该体育老师的行为,体育老师的妻子也发短信给陈某家人,诚心诚意向陈某以及陈某家人道歉,并且打算给陈某13万的赔偿费,以此解决这件事情,希望陈某以及陈某的家人不要走法律程序。
陈某的家人报警,警方调查近两个月,最终的结果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给予体育老师行政处罚。
维权两个月了,目前没有一个结果。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强制猥亵他人,应受到何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至于体育老师对该女孩实施的行为是否属于“猥亵他人”,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就可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则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关于女性被性侵犯的事件屡屡发生,屡禁不止,因此,对于孩子的性教育问题,应该从小抓起,而不是耻于讨论。家长要从小给孩子这方面的教育,以及遇到“色狼”时如何面对,如何将损害降到最低。
同时,当女性受到性侵犯时,也不要害怕,不要害怕受到对方的威胁,事后要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因为应该感到羞耻的是性侵犯者,而不是受害人。
什么是强制猥亵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强制猥亵罪的受害对象不仅仅限于女性,也包括男性。如果是女性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男性发生性关系,那么,不成立强奸罪,而成立强制猥亵罪或者侮辱罪。同样,如果是男性强迫男性发生此种关系,也成立强制猥亵罪或者侮辱罪,而不成立强奸罪。
有些人有恋童癖,这一类人不仅侵犯女性,男童也成为了他们侵犯的对象,因此,关于性教育这方面,要一视同仁,无论家里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要对他们进行这方面的教育,防止被侵害。一旦一个孩子被性侵犯后,所带来的损害是不可估量的,很多受害者这一生也走不出被侵害的心理阴影,有一些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分子的罪行逃脱不了法网,被惩罚,只是早晚的问题。只要法律还在,公正就在。
#315全民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