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 辽宁高院维持死刑原判
加拿大公民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 辽宁高院维持死刑原判
谢伦伯格在2019年被一审判处死刑。资料图片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对加拿大籍被告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上诉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在2014年伙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即冰毒)222.035千克,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在2019年1月,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二审审理期间,法院依法保障了上诉人谢伦伯格的辩护、使用本国语言参与诉讼等各项权利,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其聘请了两名翻译。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等旁听了宣判。
加拿大外交部在2019年曾经向中方请求对谢伦伯格“轻判”。当时,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曾表示,谢伦伯格走私贩毒案的事实、情节和严重程度是清楚的,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罪行,社会危害极大,各国都予以严厉打击。她说,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真正的法治精神,加方一直说自己是法治国家,希望加方能够真正用行动体现对法治的尊重。